(2019年12月26日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孝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田俊明为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和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