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办事,发扬民主,认真做好这次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同步进行,在历史上是第一次。涉及面大、层次多,操作的环节、程序比较复杂。要取得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胜利,关键是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发扬民主,把各项具体工作抓落实、抓到位,做到环环紧扣,一环不漏。
1、做好区乡两级换届选举的衔接工作。为了促进区乡两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便于干部人事统筹安排,保持基层政权稳定和方便选民参加选举,中共中央对全国县乡换届选举的时间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省、市委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区委批转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孝南区2006年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的安排,各地应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并同时分别选举,通盘考虑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选。
2、做好区乡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区划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区区级人大代表名额291名;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增加一名,但人口超过9万的乡镇,代表总数不得超过100名。按照此要求,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我区11个乡镇的乡级人大代表名额作出了决定。各地要按照决定的名额数把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
划分选区要贯彻便于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和监督代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的方针,按照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确定每一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选区的大小,大体按照每一选区1-3名代表划分。城镇可以适当地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各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既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动员登记,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选民登记站,发动选民自行登记,严格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做好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工作,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选区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数不得超过3人,并要切实尊重委托人的意见;选民在现居住地住满1年,有相对固定工作或住所但没有转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如本人愿意,也可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各选举委员会要为流动人口的投票选举给予支持、提供便利。对选民登记中的疑难问题,要严格按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关于选民登记中若干疑难问题的处理意见》去处理,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选民登记员不能擅作主张,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汇报,再作决定。 4、做好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要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总体要求,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具体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好代表候选人提名关。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代表候选人,要全面考察他们参政议政等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注重他们的群众基础。对选民联名推荐候选人要进行正确引导,把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向选民讲清楚。严格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如果发现这类情况,要依法妥善处理。选民不可以自荐当代表候选人。我国的代表候选人采取的是推荐制,而不是申报登记制。选民成为代表候选人,必须有政党或人民团体推荐,或者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对于个人自行申报为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政党、团体或法定人数的选民推荐,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为代表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