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半年整治活动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孝南各乡镇医药企业、药品零售店实行了五个“禁止”:禁止药品经营企业事后虚假补票、代开票据;禁止药品批发企业变相以零售方式直接销售药品;禁止药品零售企业变相以批发方式销售药品;禁止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为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销售药品的便利;禁止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柜台。
截当目前,孝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25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5起。该局还呼吁广大医药企业及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