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健制度。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从财政机关的基本职能出发,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系统性。用科学的制度规范财政机关的学习教育、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过错追究制等23项规章制度。在全局上下形成以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强化督查抓落实。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一方面以局办公室和监察股为主体,进一步加大内部督查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邀请监督员对财政阶段性工作和效能建设进行民主评议,以检查抓落实,以监督促提高。
三是严格考核动真格。突出制度建设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将机关效能建设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一并考核,对科室和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设立“台帐”,月末通报,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末总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通过绩效考核,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 “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热情周到的服务精神、善谋实干的务实精神”,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