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按照“科目合理、满收满付、手续完备、及时入账”的要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非生产性支出限额包干、生产性支出呈报审批的管理办法。
二是全面开展公款私用外借专项清理。按照“四个一律”原则,启动公款私用外借专项清理工作,即一律应收尽收,一律查明借款原因,一律处理死账呆账,一律不允许出现新的借款;由局纪检监察室、审计和财务等股室组成专班,全面开展公款私用、公款外借清理工作。
三是规范教师津补贴。按政策规定,切实规范教师各项津补贴,严禁瞎支乱补。
四是发挥纪检审计监管职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明确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整改意见,每年提供一起违纪违规案件审理。(责任编辑:杨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