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孝南区毛陈镇居民汪某来到工商分局投诉。称其去年10月份因新房装修在该镇某五金综合经营部付某处购买某品牌热熔管及配件,总价值582元。装修入住不到半年后就接连发生渗透、漏水等情况,造成地板、家具、墙面涂料不同程度损坏。经检查,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是热熔管的质量问题。于是汪某便找到付某要求赔偿其损失5000元。付某却认为是安装不当造成管材破裂并漏水,不属质量问题,因此只愿承担管材费300元,对其他损失不愿赔偿。
接到汪某的申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汪某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但其赔偿要求相对过高,经工作人员先后四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付某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汪某1000元损失费,当事双方均表示接受。
调解后,工商人员迅速赶至付某的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其不能提供该年批次产品的合格证和质量标准证,于是依法对其尚未销售的15根热熔管予以了扣押封存,并对付某涉嫌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沈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