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思考研究,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一个体系。积极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访贫问苦,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每名机关干部联系一个支部、一名致富群众、一名特困群众,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他们提供服务。设立党员责任岗,划分党员责任区,经常性地为群众开展服务。二是建立健全三个制度。建立党员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对党员现状进行一次调研,摸清党员构成比例、思想状况、从业状况、技能状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新入党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稳步推进党内民主制度改革,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推行“两推一选”和村(居)委会直选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孝南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管党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各级班子和成员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建立党员经常受教育、永保先进性长效机制。把党员目标责任管理作为我区党员经常受教育、永保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个抓手,加强指导、督促、检查、评比,使党员目标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起到实效。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以全区党员动态管理信息库为基础,建立区内联管、区外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区内流动党员,迅速摸清党员去向,以原单位管理为主,以现从业单位管理为辅,确保党员离家不离党。对流到区外的党员,共同加强管理,在流出党员集中的地方,以区为单位在外成立党支部,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继续实施“双联一建”活动,开展城乡党组织“结亲”活动,推行双方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定期交流制度、互帮互助制度,使机关成为农村党组织干部提高素质、开阔视野的舞台,使农村成为机关党员干部实践锻炼、培养群众感情的阵地,全面提升城乡党组织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总结一批党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在各级媒体和干群中进行广泛宣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到联系点与党员和群众谈心,关心他们的疾苦,尽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筹集一定资金,设立党员特困救助基金,建立党员救助的长效机制。
2、整合全区资源,构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新格局。改变过去由组织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优势互补、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在流动党员管理上形成合力。联合区公安分局、区计划生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局等部门,把流动党员调查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教育党员外出时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对党员办证尽量给予优惠,为党员外出发展搞好服务。二是在非公党建上形成合力。联合区招商局、区经济商务局等部门,在企业引进和审批时增加企业党员人数的调查,做到企业运营之时,党组织组建完毕,同时运行。三是在村干部选配上形成合力。联合区民政局,以第七次村“两委”换届为契机,认真宣传、深入发动,实施人才“回归”工程,引导优秀人才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
3、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基层组织建设新特色。一是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形成新特色。深化党员“双建双带”活动,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化六大板块,推行“三链”工程,即把支部建在产业链、把党员能人聚在产业链、让农民富在产业链,不断壮大“双建双带”基地的规模,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管理水平,形成品牌,创出特色,力争有一个基地成为全省示范基地。二是在社区党建上形成新特色。进一步总结社区党建联席会“轮值主席制”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轮值主席制”的程序。督促各街道把社区党建联席会“轮值主席制”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具体指导,确保社区党建联席会“轮值主席制”取得预期效。进一步完善“轮值主席制”作法,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办法。组织工作专班,对党建联席会“轮值主席制”的开展专题调研,找出运作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有针对性加以完善,保证“轮值主席制”更具生命力。三是在非公企业党建上形成新特色。总结“三会制”的成功作法和经验,出台相关文件,规范“三会制”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在适当时候召开“三会制”现场会,选择5—10个非公企业党组织推行“三会制”,使“三会制”成为非公企业开展党建活动的一个主载体。开展非公企业需求调查,根据非公企业需求,选派区直单位党员干部服务非公企业。选派的党员干部除了服务非公企业的经营外,另外负责企业的党建工作,对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选派的党员干部作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对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选派的党员干部作为党建联络员。(作者系孝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