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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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优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07 字体:[ ]

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4号)的要求按照“突出首创性、聚焦小切口”的原则,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减少材料,让群众少跑腿,激发企业发展动能,探索实施公共场所“一证多址”试点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公共场所领域审批便利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和先行示范区的工作部署,以自愿申请为原则、以信用为抓手、以最简清单、最优化流程、最有效监管为目标,以公共场所领域为试点,探索“一证多址”改革。以点带面,更深层次推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一证多址”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区市场主体活力、社会创造力和营商环境竞争力,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治格局。

二、改革目标

深化互联网服务”工作深入一网通办”,丰富“信用+”场景,夯实“信用+审批”场景应用。实现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从事涉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经营活动的同一市场主体(企业)存在两个及以上的经营地址,在经营项目(范围)相同的前提下,只需取得一个许可证,即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高效解决企业公共场所许可证提供材料多、跑路多时间长等问题。

三、改革内容

鄂汇办、信用中国(湖北)等平台的信用信息嵌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流程,应用审管衔接改革成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建“信用+一证多址”应用场景。对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的,准予在其一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上载明多个经营地址,其他经营门店可通过悬挂“一证多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实现“亮证”经营对于前期已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市场主体需新增经营场所的,将新增信息直接加注在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上,原同一市场主体已取得多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进行“一证多址”整合。

四、申请条件

办理“一证多址”,由公共场所市场经营主体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

1、市场主体总部及其分部须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设立经营。本方案所称市场主体包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2、市场主体总部及其分部的经营项目须相同,并在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规定的公共场所范围内;

3、市场主体总部及其分部的经营活动不能超出申请的经营范围。

五、办理流程及材料规范

(一)申请和受理按照自愿原则,市场主体通过鄂汇办(孝南)孝南区政务服务大厅,提出“一证多址”申请,区政务服务大厅卫健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对企业信用、申请材料等条件进行审查核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有明显错误的,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作补齐补正处理;对不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按照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规定,即时现场发放卫生许可证。

(二)核查办结。经形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2月内,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规范经营管理、卫生设施、场所布局等进行现场审查。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报告区卫生健康局并说明理由,区卫生健康局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处罚。申请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六、监督管理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日常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和分支机构存在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行为,情节轻微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发现被检查人存在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行为,情节较重或严重的,区卫生健康局予以立案查处。

3、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在依法实施查处的同时,督其整改。

4、发现被检查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5、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实施量化等级评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6、申请人被撤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在事后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有不履行的违法行为,应当将其记入失信档案失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其他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推进落实。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一证多址”的实施。

(二)落实工作职责,有序推进。切实担当起试点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时序稳步推进改革任务,不断完善改革内容,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三)做好沟通协调,总结评估。在试点过程中做好沟通协调,对相关人员要加强培训、根据试点情况及时总结报告,评估实施效果。

 

 

                                            孝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