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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08 字体:[ ]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要求,孝感市卫生健康委会同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孝感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联合印发。

一、《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考虑

《规划》由职业病防治现状和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

《规划》总结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组织建设不断强化;防治体系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主体责任不断落实;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危害治理不断拓宽等。同时,站在新起点,按照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的城市定位,坚持协调发展理念,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构建“主城崛起、两带协同、孝汉同城、多元支撑”区域发展格局。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尘、毒、噪等传统职业病危害的防控依然面临较大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问题凸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带来新的挑战;二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三是人员流动性不断加大,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群体的职业健康保障还未实现全覆盖,给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带来新课题;四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亟待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五是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职业健康需求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特点显著,对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有更高期待。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争当排头兵,作出新贡献”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行业和劳动者个人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规划》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共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改革创新,统筹兼顾。

《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不断深化,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明显强。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10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四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为了体现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标;为了与健康湖北、健康孝感行动的有关指标相衔接,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一些指标也纳入规划指标之中。

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注重常态化宣传工作,抓好宣传周、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树立职业健康理念;二是开展知识培训。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举办职业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监督执法人员、技术人员培训班。各级各单位要重点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全面推进工作场所职业健康教育,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三是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健康孝感”建设,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

(二)加强源头治理落实责任一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要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孝感市战略支柱产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支撑,加强全市现代产业体系职业健康保障工作,促进重点产业健康安全发展;三是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在深化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及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四是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防治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市、县、乡级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网络建设,强化职业病防治日常监管。加强职业病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执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劳动合同、劳动工时、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提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模式。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息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职业病危害分类监督执法,探索互联网+监督执法,开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加大违法立案力度,坚决做到立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和医用以及非医用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专业化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

(四)开展创活动,发挥示范引领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创活动,在制造、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健康企业,促进企业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推广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把“健康企业”打造成职业健康工作的示范。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活动,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素养。

(五)强化救措施,提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危害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制度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加强职业病康复能力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尘肺病患者康复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六)强化信息建设,形成数据共享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落实省关于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重点职业病与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逐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提升重点职业病和新发职业病的监测和评估预警能力。建立部门职业病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探索大数据在职业健康领域的应用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构建惠民、高效的信息服务体系。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推动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七)健全支撑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职业病诊疗能力建设,按照“市诊断、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积极参与建设“省-市-县-乡”四级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充分发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核心作用完善“市县”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网络健全完善化学品急性中毒事故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的准备。市级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噪危害企业或者接触尘毒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市、区原则上确定2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发挥综合医院优势参与职业病患者诊断救治工作,鼓励依托市、县级医院设立职业病专科医院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等工作任务,探索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职业病防治院(所)。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护人员职业健康保护和放射卫生工作。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鼓励市场资本参与职业健康社会化服务工作。

(八)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档升级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落实全省“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全疾控系统职业健康风险监测实验室建设,提升重点职业病监测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三是加强质量控制。把医防协同作为重中之重,创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医防协同机制,市疾控中心负责对职业卫生含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尘肺病康复站点质量控制考核评估,完善质控标准规范和考评体系。

规划在主要任务中设置了6个专栏,分别是:“十四五”全市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与目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健康企业建设全市职业健康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职业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

设置这6个专栏,主要是为了解决制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与弱项问题,提升职业病防治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能力。

(九)推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各级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树立“大健康”理念,在“大卫生大健康”框架下统筹推进职业健康工作融入重大政策以及卫生健康的主体性制度。强化协同发展,构建政府、部门、行业、用人单位、社会、劳动者之间紧密配合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金融、税收、社保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用人单位形成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内生动力。鼓励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民个人等开展社会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规划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好《规划》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职业健康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技术支撑、监管等队伍建设,确保各级各类职业健康专业人才队伍数量和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能任务相匹配。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逐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根据职业健康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所需经费。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职业病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

四是加强督查评估。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和评估工作。建立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和考核评估体系,通过年度自查、抽查与中期评估等方式,对规划目标实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规划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相关文件:孝感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