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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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 字体:[ ]

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综合监督执法局、委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共孝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就推行柔性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工作,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工作目标

认真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 不断提升卫生健康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注重前期预警提示。通过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预防并及时纠错改正,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轻微过错行为,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尽可能给予预先警告和提示,确保不因轻微违法而受影响。

(二)加强行政建议指导。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充分运用建议、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相关文书格式见附件),着力督促行政相对人加强自律意识,引导行政相对人在合理期限内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1.行政建议。主要适用于在日常监管中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提建议,引导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2.行政提示。主要适用于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日常监管数据的分析,为有效防范某种易发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告知行政机关监管要求,引导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义务,避免违法违规行

为的发生。

3.行政告诫。主要适用于行政相对人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但违法情节较轻、无严重后果、无主观故意、首次违法并能及时纠正的,通过行政告诫的方式督促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其正确规范的行为要求,而依法不予处罚或处理。

4.行政约谈。主要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存在的违法行为多发高发情形,通过约谈警示督促行政相对人遏制纠正违法行为。

5.行政回访。主要适用于行政执法机构在作出行政决定后,按照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

(三)依法落实自由裁量权。坚持过罚相当、合理适度等原则,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限和裁量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严格按照《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等要求,作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等决定。

(四)严格规范不予处罚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要求,对符合《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定不予处罚的行为,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当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立案调查的,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对不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予以说明,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或委托的监督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及时制作结案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柔性执法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柔性执法的重要必和必要性。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建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柔性执法工作,确保柔性执法方式落地见效。

(二)依法规范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将柔性执法贯穿于卫生健康监督管理中,将推进柔性执法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集中开展指导性案例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运用行政指导文书,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定,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报刊、网络、电视等渠道,运用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行柔性执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回应社会群众的关切,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单位要定期对本地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和分析柔性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经验做法,注重收集柔性执法相关影像资料,编写柔性执法典型案例,精准统计柔性执法相关数据,推

进柔性执法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请各地于每年 6 30 日、12 30 日前,将柔性执法统计表(附件 6)报孝感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附:1、行政建议书

2、行政提示书

3、行政告诫通知书

4、行政约谈通知书

5、行政回访记录

6、实施柔性执法工作成效统计表

                                   联 人:张秦

                                  联系电话:2851127

                                                        孝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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