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勇代表您好: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村卫生室医疗废水规范处置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医疗机构及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随着医疗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内容一直在快速更新。村卫生室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三级网底,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具有服务群众面广、数量多、规模小等特点,受资金、地理位置等条件制约,绝大多数的卫生室医疗废水未经妥善处理达标直接排放,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为此,在改善城乡居民就医环境的同时,孝南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医疗废水排放达标问题,为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落实好村卫生室的医疗废水处置排放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开展国家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宣传学习,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增强生态环保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加大力度,及时建设
我局及时就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实地查看、深入调研,结合我区310家村卫生室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筹措资金,在310个村级卫生室安装经济实用、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的小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传染病防控及医疗污水处理有关要求,加强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污水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加强监督,不断规范
通过日常执法监督和属地卫生院管理,提升村卫生室医疗废水规范处置能力,从管理和制度上促使村卫生室提高认识,解决重视程度不高、认识不足的问题。指导和规范村卫生室医疗废水处置排放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与关心,我们将不断努力,为医疗安全保驾护航,为建设健康孝南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期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孝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