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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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部门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25 字体:[ ]

各市、州、县人社局、发改委(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省辖内各中心支行、各直管市(区)支行各银保监分局、直管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6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劳务品牌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快推进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强化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实现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省、市、县分级打造一批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劳务品牌劳务品牌建设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认可度、知名度、美誉度明显提升,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增强,努力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劳务品牌。

二、加强劳务品牌孵化培育

(三)明确劳务品牌建设思路。各地结合本地区历史文化传承、特色优势产业、就业规模、培训优势等资源禀赋,摸清本地区劳务品牌数量、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针对性制定劳务品牌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积极开展“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劳务品牌创建。对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劳务品牌,强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整合优化品牌资源,扩大市场影响力,推动做大做强做优。对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还未固定名称的劳务品牌,抓紧确定劳务品牌名称,聚力品牌化发展劳务品牌名称规范为:地域+产业/行业/产品+人(称谓,如“工、匠、师”等)。对有一定从业基础,但技能特点不突出、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产品,总结品牌特征,逐步引导形成劳务品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分领域培育劳务品牌。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现代产业体系和51020”现代产业集群,深入挖潜细分行业工种用工需求,打造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瞄准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大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打造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对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等就业压力较大,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农村留守妇女较多的地区,围绕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打造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