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为基层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多年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治理欠薪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发高发的态势得到了明显遏制。但由于经济下行,源头上建设资金不足、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部门联动机制欠缺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根治欠薪工作任务依然繁重。
一、您提出的“人社部门要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制度”的建议答复:
(一)我区依托“安薪项目”创建活动,狠抓源头治理,助力推进建筑项目“五项制度”落实。要求全区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缴纳工资保证金,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制度和信息公示牌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我区纳入湖北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14个,监管项目均配备了劳资专管员,开设了专户,设立了维权信息公示牌,使用保单或保函方式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务工人数累计4.43万余人,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累计 1.22亿余元,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将全区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由人社局牵头,常态化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场街对本辖区、本领域欠薪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动态了解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发现的“五项制度”落实不全面、工资未按月发放等问题,采取“双交办”的形式向施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向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下发督办函,限时督办整改,做到了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2024年春节前,排查全区在建工程项目33个,涉及劳动者15442人,督促建设项目双方落实民工工资数额近4000万元。对其中10个重点隐患项目采取上门核查、领导包保、挂牌督办、快速化解,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您提出的“政府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答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力根治欠薪,我区运用信用手段治理农民工欠薪,通过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治理失信行为问题,营造良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环境,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诚信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从每年5月中旬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经主动申报、择优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对认定为A级单位和省诚信示范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做法,引导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对书面审查基本合格的B级单位,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规范用工;将C级单位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坚决规范用工行为。
(二)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我区强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聚焦久拖未决的欠薪陈案积案和当前劳动用工领域矛盾风险,加大对违法欠薪行为的综合整治力度,人社联合政府多部门,连续打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用惩戒的组合拳,充分展现了执法司法强强联合形成的执行工作合力,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2023年,我区通过联合惩戒、移送公安机关、法院查封固定资产等手段,成功化解了一批陈年欠薪积案旧案,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涉及劳动者6人,涉及金额6.92万元;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案件6件,涉及劳动者290人,涉及金额647.62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大法院执行力度,在处理用人单位及建筑项目债务问题上,优先清偿农民工工资,目前共清偿工资340余万元。
(三)建立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制度。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在人社局、孝南网等网站公布,将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有力地打击了欠薪单位和责任人的不当行为。2023年累计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1起,纳入“黑名单”管理0件。
三、您提出的“住建部门要严格项目审批、报批程序”的建议答复:
(一)根据(孝感市住建局、孝感市人社局〔2024〕198号)关于印发《孝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孝感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者明确资金来源,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担保约定有效期内,如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承包单位可以要求担保人依约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应当依约履责。
(二)根据(孝人社发〔2018〕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的,且未被通报批评、立案或查处的,新开工项目可免缴保证金;对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的,且未被通报批评、立案或查处的,新开工项目可按应缴纳总额的三分之一缴纳;对连续1年未发生拖欠的,且未被通报批评、立案或查处的,新开工项目可减半缴纳;首次在我区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保证金按上限缴纳。
四、您提出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的建议答复:
我区坚持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突破口长抓不懈。通过门户网站、报刊报纸、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根治欠薪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强对欠薪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及联合惩戒情况的宣传报道,对欠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一是利用“春风行动”“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活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宣传资料8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400余张,并现场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二是通过孝感广播电台“法律直播间”栏目,宣传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并解答群众疑问;三是召集各建筑项目劳资专管员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用工管理理念和维权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讨薪的良好氛围。
主管领导姓名:张振铎 联系电话:2860267
经办人姓名:余飞 、李玲 联系电话:2844963
邮政编码432100
孝感市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