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吸纳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就业(退役一年以内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给予企业奖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人为企业开展劳务协作,凡成功满足企业普通岗位用工需求,按区内每人200元、区外每人300元给予中介方一次性就业补贴;同一中介方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