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等说明信息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落实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负责全辖区范围内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孝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内部设置情况:本部门内设股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监察一股、监察二股、举报投诉股。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本单位的收入总预算为16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63.69万元。2024年支出总预算为16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7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减少4.78万元,降低2.84%,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支出预算减少4.78万元,降低2.84%,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3.69万元,同比减少4.78万元,降低2.84%,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3.69万元,同比减少4.78万元,降低2.84%,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三、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运行经费安排13.86万元,同比减少2.49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缩减经费。包括:办公费1.4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96万元、邮电费0.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2.43万元、福利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7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拟定采购预算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13%。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为0.2万元。本单位上年度无政府采购,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同比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A4纸采购。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等说明信息
按照不突破上年“三公”经费执行数总额的原则,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647.45万元。其中:流动资金641.5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99.1%;固定资产5.8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9%。固定资产具体包括:通用设备类3.74万元,家具类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财务制度及固定资产系统,计提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申报绩效目标,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资金0万元。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项目。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开展专项检查4次;效益指标: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劳动者满意度≥98%。
“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如期开展专项检查;二是降低了举报投诉率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率;三是提高了用人单位满意度和劳动者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孝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