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5-19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等说明信息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人社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按照政事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确定我局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制定并实施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运营和发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设置综合股、参保核定稽查股、退休人员管理股和信息化管理股4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无此项预算。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区城乡局根据2022年10月份收支情况,预计2023年预算支出22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87元,公用经费15.82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支为222.69万元,比上年2022年158.29万元增加了64.4万元,增幅为40.68%。原因是今年的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奖金和相应补贴标准有所提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198.87万元(财政定额标准)

1、基本工资51.8万元

2、津补贴9.26万元

3、奖金61.7万元

4、绩效工资29.21万元

5、住房公积金19.36万元;

6.医疗保险费6.96万元

    7、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8万元

(二)日常公用经费15.82万元(财政定额标准)

    1、浮动项目支出4.14万元(人平2800元×14人=3.92万元+1人副科0.22万元)

2、固定项目支出8.68万元(人平6200元×14人=8.68万元),

3、基数3万元。

 

(三)项目支出8万元

预算2023年工作表格印刷项目预算费8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拟定采购预算0.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12%。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为0.263万元。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同比减少0.117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采购设备用品。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等说明信息

按照不突破当年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突破上年“三公”经费执行总额的原则,2023年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28万元,和去年一致。降低公务接待费主要通过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倡导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等方式实现。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居保局资产合计5.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5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77.4%;流动资产2.4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0.98%。固定资产原值为23.9万元,具体包括通用设备17.79万元,家具用具类6.2万元。2022年底资产合计与上年(5.07万元)相比增加了0.86万元,增幅76.96%,主要原因:货币资金增加。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申报绩效目标,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