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孝南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孝南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孝南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孝感市孝南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并具体落实全省城镇就业岗位开发、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省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方面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二)负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和出入境就业服务工作。
(四)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五)负责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街道(乡镇)、 社区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六)根据党组议定,负责对外劳务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境 内外劳务输出和外出农民权益维护工作。
(七)负责劳动力市场、就业训练中心、公共职业介绍中心、再就业和培训基地等就业服务实体的建设和管理。
(八)参与制定和落实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编制就业再就业资金预决算,经审核批准后落实。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项目办、创业指导中心、社区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失业保险股、办公室、财务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5378.1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736.07 万元,增长 737.6 %,主要原因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5378.1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4736.07 万元,增长 737.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378.15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5378.1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 4736.07 万元,增长 737.6 %。其中:基本支出 605.38 万元,占本年支出 11.3 %;项目支出 4772.77 万元,占本年支出 88.7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5378.1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4736.07 万元,增长 737.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把就业补助资金纳入部门决算项目。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8.15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4736.07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把就业补助资金纳入部门决算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78.1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736.07 万元,增长 737.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把就业补助资金纳入部门决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78.1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5306.01 万元,占 98.7 %。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就业补助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 16.77 万元,占 0.3 %。主要是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类) 7 万元,占 0.1 %。主要是用于驻村干部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 48.37 万元,占 0.9 %。主要是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81.8 万元,支出决算为 5378.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4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8.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1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5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7.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 20.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58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70.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1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6.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307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08.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804 万元,支出决算为 791.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9.5 万元,支出决算为 9.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 %。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21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 %。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3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 %。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0.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 %。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 万元,支出决算为 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4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8.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7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05.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50.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54.8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 1.2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减少 0.97 万元,下降 100 %。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不断强化“三公经费”经费管理,压缩了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减少 0.97 万元,下降 100 %。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不断强化“三公经费”经费管理,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476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从评价情况来看,孝感市孝南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3 年度绩效总体情况良好,围绕促进就业,降低失业率等年度目标,进一步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工作取得实绩。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就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度预算数为 28 万元,执行数为 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组织推荐就业岗位;扶持创业;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日常招聘活动,为各类求职者及用人单位宣传就业政策,提供就业帮扶,搭建对接平台,营造良好就业氛围,促进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促进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各项指标较好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度预算数为4734.77万元,执行数为473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组织推荐就业岗位;扶持创业;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日常招聘活动,为各类求职者及用人单位宣传就业政策,提供就业帮扶,搭建对接平台,营造良好就业氛围,促进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促进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了孝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创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就业见习人数不达标。“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年初目标值为“220人”,实际完成值为“61人”。因企业在人才中心提交备案后,因企业实际情况未开展见习工作;见习人员流动性大,提前终止合同;单位在购买保险和发放工资标准等方面不满足见习补贴申领的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见习基地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见习补贴督促审核。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绩效指标年度目标值设置的合理性。对于自评报告中提出个别项目执行率不高的问题,拟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 2024年度项目预算调整及 2025年度项目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继续坚持编准、编实、编细的预算编制原则,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预算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评价结果与预算支出结构紧密结合。我单位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处调整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给予的补贴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反映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3年度就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