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3
一、部门主要职责 3
二、机构设置情况 3
第二部分 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 4
三、支出决算表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
第三部分 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2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12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人社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按照政事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确定我局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制定并实施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运营和发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设置综合股、参保核定稽查股、退休人员管理股和信息化管理股4个内设机构。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从单位构成看,孝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一个单位决算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199.1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61 万元,下降14.44 %,主要原因是正常的费用缩紧和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9.1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33.61 万元,下降 33.61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9.14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199.1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33.61 万元,下降 14.44 %。其中:基本支出 186.03 万元,占本年支出 93.42 %;项目支出 13.11 万元,占本年支出 6.5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99.1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33.61 万元,下降 14.4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正常的费用缩紧和人员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9.14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33.61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经费缩紧和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9.1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33.61 万元,下降 14.44 %。主要原因是经费缩紧和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9.1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占 0 %。
2. 教育支出(类) 0 万元,占 0 %。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99万元,占总支出的84.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付和商品服务支出。
4. 农林水支出5.11万元,占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
5. 卫生健康支出6.38万元,占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6. 住房保障支出18.66万元,占总支出的9.3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9.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人员经费 171.2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63万元、津贴补贴28.47万元、奖金20.76万元、伙食补助费4.14万元、绩效工资20.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8万元、住房公积金18.66万元。
公用经费 14.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万元、印刷费、咨询费0.29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14万元、邮电费0.7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014万元、租赁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285万元、劳务费0.284万元、工会经费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9.1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71.2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63万元、津贴补贴28.47万元、奖金20.76万元、伙食补助费4.14万元、绩效工资20.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8万元、住房公积金18.66万元。
公用经费 14.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万元、印刷费、咨询费0.29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14万元、邮电费0.7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014万元、租赁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285万元、劳务费0.284万元、工会经费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0.2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较上年增加0.29 万元,增长 100 %。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正常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0,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0.2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正常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29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其他县市居保工作人员,主要是开展调研、检查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4 个, 32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 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较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认真对1个财政绩效评价项目的预算变动情况进行了总结。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五、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