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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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劳务黑中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14 字体:[ ]

为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兼职的“暑期工”骗局及相关“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更好促进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现就在全范围内开展“劳务黑中介”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时间持续到年底,集中治理时间即日起至1031日。    

    治理重点

    各类针对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劳务中介乱象,重点治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高薪招聘为幌子实施诈骗向求职(兼职)人员收取押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措施

)加强就业引导教育、人社部门及高校(学校)要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高校网络招聘平台”和“就在孝感”等官方就业服务平台获取就业信息认清“虚报薪资待遇、工作名不副实、骗取中介费用、设置合同陷阱”等“劳务黑中介”机构惯用伎俩,增强识别就业“陷阱”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识与能力,不走所谓的“求职捷径”,警惕潜在的“高薪骗局”。深入实施“才聚荆楚•立业澴川”工程,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线上线下服务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

严格信息监管人社部门严格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制度,对辖区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统一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加强与省根治欠薪平台信息对接,实施动态管理和信息监管。通过各种形式及时掌握、转发省人社厅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的机构名单。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确保大学生等青年群体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规避“黑中介”等就业“陷阱”。(责任单位:人社局)

强化隐患排查。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围绕治理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开展摸排,重点核查各类高校(学校)周边、流动人员集散地、工商企业密集区、企业招用工矛盾突出地区业务开展情况。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劳务派遣业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薪招聘为幌子实施诈骗、向求职(兼职)人员收取押金等违法违规服务机构,严厉打击“暑期工”骗局“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规范网络招聘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网络招聘服务开展情况,梳理辖区内违规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突出整治未经许可通过自建网站、招聘服务平台或其他信息发布平台擅自开展职业介绍;开展网络招聘服务未履行信息核验、保存义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泄露或违法使用劳动者信息;介绍从事违法活动等劳务中介乱象。重点关注、监测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网络求职行为,对监测到的及省人社厅交办的舆情信息立即行动、快办快处,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加强执法联动强化跨部门执法联动,加大摸排力度,依托双随机抽查、网络巡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对“劳务黑中介”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和处罚,用好“诚信等级评价”和“红黑名单”等制度,多措并举查处典型违法行为。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人社部门要及时将查处的“劳务黑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归集至市场监管部门,记于相关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税务部门对人社、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劳务黑中介”机构实施涉税风险分析应对,对符合条件的开展立案检查。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制定人社、公安部门案件线索流转程序规则,重拳打击非法职介。(责任单位: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成立由局长易昕能任组长,党组成员张振铎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务黑中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由劳动关系股、政策法规股、劳动监察专班、就业局、人才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人社、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跨部门执法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摸排、核查力度,对发现的“劳务黑中介”机构,实施联合惩处;对违法违规的各类网络信息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涉案、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公安等部门处理。

(三)深入普法宣传。要以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在全域范围内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切实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自觉守法意识,提高求职者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鉴别防范能力,引导求职者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就业。

集中治理结束后,人社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阶段性总结评估,10月21日前将总结材料和相关表格(附件1、2)报市人社局流动科汇总上报。

 

附件:1.“劳务黑中介”专项治理行动查处问题清单

2.“劳务黑中介”专项治理行动查处问题汇总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1

“劳务黑中介”专项治理行动查处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单位名称(个人)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违法违规问题情况

处理

情况





























备注:1.违法违规问题情况,每栏填写一项,同一机构涉及多项的,分栏填写。

2.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按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2

“劳务黑中介”专项治理行动查处问题汇总表

填报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填报时间:            


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辖区劳务派遣单位数量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劳务派遣业务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以高薪招聘为幌子实施诈骗

向求职(兼职)人员

收取押金

其他违法

违规行为

金额(元)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