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福祉,推动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倾听民声、汇聚民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各位市民可将宝贵建议通过邮箱发送至724575882@qq.com,也可通过信函邮寄至孝南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地址:孝感市交通路212号,电话:0712-2320266)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附件:《关于提高全区高龄老人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孝南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日
孝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高全区高龄老人津贴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和朱湖、东山头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孝办发电〔2023〕57号)要求,区政府七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全区高龄老人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孝南区高龄老人津贴调整标准
全区乡镇、场、街及开发区高龄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80-89 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 周岁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发放范围为户籍在孝南区且年满 80 周岁的老年人。新标准从 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高龄老人津贴资金发放及分担原则
高龄津贴按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发放。其中 80-89 周 岁高龄老人的津贴由各乡镇(场、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负责自行筹集资金发放;90-99 周岁高龄老人的津贴以及百岁老人的长寿保健费由区级财政负担, 区民政局负责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高龄津贴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提高津贴标准有利于提升我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各地和 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专项 经费,确保高龄津贴调标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审批发放。完善个人(家庭) 申报,社区(村)受理,乡镇审核,区级审批流程。严格审批发放,重点强化基层管理。加强宣传,做到符合条件该申报的及时申报;严格程序,落实留痕管理,档案记录完整;提升服务,社区(村)对申报随时受理,认真核实发放对象并及时公示,准确、完整录入高龄老人信息;实施动态管理,村(社区)要准确掌握高龄老人新增、注销、变更情况,及时向乡镇报告,切实做到不漏发、不超发、不错发。
(三)加大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核查、抽查和统计报告制度,加大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标准、程序和时限办理审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玩忽职守,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高龄津贴,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和冒领高龄津贴等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缴资金。